项目包含两个采购标的,如何确定所属行业?(4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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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购中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逐渐成为行业热点,其中如何划分企业类型成为至关重要的变量。由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比例在提高,这一方面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加剧,涉及中小企业划型的问题也日益增加。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某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保安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包括“学校保安服务”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经过统筹,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招标文件评审时,专家认为保安服务不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明确的前十五个行业中,建议列入第十六个“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代理机构据此确定项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标结果公告后,A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不是中小企业,不具备资格条件,并就此提出质疑。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标供应商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数据符合中型企业,并据此进行答复。
A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遂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函询工信、统计部门后认为,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应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招标文件对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错误实质性影响了中标结果,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采购。中标供应商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服,就本企业的行业归属认定问题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
这个案例反映出关于中小企业划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深层次地反映在如何确定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上相关人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而在实践中,企业划分标准和与其对应的行业归属是确定企业类型的依据,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国家已经制定出来,确定企业所属行业就成为确定企业类型的关键要素或者重要变量。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亚利认为,由于企业普遍存在多种经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进行划型时,需要先知悉企业主要活动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以确定企业的主要活动;再依据企业的主要活动确定企业所属行业;然后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划型。这样的程序不是一般的复杂。通常划型工作只有企业内部人员可以开展;对于企业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社会公众则普遍存在困难,不便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督,因而不能有效利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这个宝贵的资源。
因此,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政策实施已经进行重大调整。尽管认识上可能存在差距,但业界普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规范规定,以采购标的确定行业归属,再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划型,并已经成为常态。亚利认为,在此模式下,无需知晓企业主要活动,其他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及社会公众等,均可实现对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社会监督,同时也方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家也知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或系统也有着各自的中小企业划分规定,且不相同,这是为了适应本部门或系统的工作需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否需要深度衔接、融合,有待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回到本案例,在现行制度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标的确定行业归属。本案采购内容包括两个采购标的,“学校保安服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则属于住宿业;供应商应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进行划型,不是按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活动进行划型。需要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有着具体的内容,不是兜底行业。
各位听友,如果你对本期音频有任何意见可以在留言板留言探讨。为了更好地帮助同行解疑释惑,由本人和曹石林老师编著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500问》一书已经与大家见面,届时,欢迎感兴趣的听友下单订购。